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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平常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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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风险的困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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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发表于 2006-6-7 17:26:00 | 只看该作者
不是地方土政策,是税法规定的,但各地执行情况不同;
; R" W& Z% ~' S$ ~' }* P1.属脂农自有或包山采脂(自产自销)直接卖给工厂的免征4%的营业税税,6 ]4 ~6 x4 ~/ S7 P: g
2.属于贩卖或流通贸易的征4%的营业税,厂家代交4%的营业税.否则不准进项抵扣.- E5 ]  R6 G  W/ E5 x
问题在于鉴定供货人的身份,全国除肇庆地区外都没有严格执行贩卖或流通交4%的营业税.
& C* v' d( s" b, n所以给企业经营造成很大的麻烦(不公平竞争)
12#
发表于 2006-6-7 18:37:00 | 只看该作者
不管怎样说,如将中间商(脂贩)的税收转嫁给工厂承担,就是违规和违法操作,也是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表现.
13#
发表于 2006-6-8 09:01:00 | 只看该作者
不合理的政策,逼人偷税漏税。
14#
发表于 2006-6-8 11:24:00 | 只看该作者
如果统一免或征都没有问题,就怕有的地方征有的地方不征
15#
发表于 2006-6-8 11:44:00 | 只看该作者
希望肇庆现在颠倒黑白税收政策不要扩大到其它地方!
1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6-8 14:30:00 | 只看该作者
是不是真的有升到?
1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6-8 14:32:00 | 只看该作者
假如肇庆的厂受到冲击,他们肯定会上访到省政府.那时侯其他地区也无可避免的.
18#
发表于 2006-6-8 15:23:00 | 只看该作者
按常兄所言:到时岂不是所有地方的松香厂要承担起脂贩的税收,如果真的这样就要修改税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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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#
发表于 2006-6-8 16:10:00 | 只看该作者
难办
20#
发表于 2006-6-8 16:26:00 | 只看该作者
NND,税局干嘛不去收卖白粉的税,老是捉弄我们正当做竽意的,还让活不让活呀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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