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7月,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《立法建议书》,建议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增加一项新的罪名―――“饮酒、醉酒驾驶机动车罪”。上海不少法律界人士也提出,应将“饮酒、醉酒驾驶机动车罪”单独成条列入《刑法》。 我每天在网上搜索“酒精”二字的时候,跳入眼帘总是何地发生交通惨剧,主因都是“酒精惹的祸”。血淋淋的悲剧让人们痛心,也许是儿子失去了父亲,也许是妻子失去了丈夫,也许是……有些人天天耳闻目睹,开车出行的公路边也有标示,而且作为驾驶者,他可能也知道酒后驾车不应该的,但是为何这样的事件仍旧每天在我们的身边演绎呢?!) G4 c6 C# J- a5 o
生命是可贵的,不要为了一时豪气,或是面子,斗胆酒后一驾,以为不会有事。侥幸将是最大的不幸。 7 H' I' C! g! a 欢迎大家发表高见,共同关注这个关系到生命的话题。 : A, R/ \& Z& J' `- L. e相关链接: $ U, ~- r7 p- ]6 U4 S A' u* U成都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《立法建议书》2 X+ K" ]/ [0 D. c, Q9 n- ?* S 律师建议将“酒驾”列入刑法 j" y2 T4 m [9 m6 s' f6 L7 ^! r @醉驾入刑所面临的法理难题题